您当前位置:mobile38-365365 >> 专委会工作 >> 提案委员会 >> 提案办理回复选登 >> 浏览文章
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4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 字体:
 

李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业方面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代表着农业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农业局积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申领营业执照。为了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业局还积极配合省市业务部门开展“家庭农场”调配,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扶持“家庭农场”的政策和资金,同时也在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引导农民去创办“家庭农场”。比如我县于2012年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加强了土地流转工作,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发展“家庭农场”不能强迫命令,需要坚持自愿原则。

二、林业方面

到目前为止,光泽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并工商注册了175家,经营面积26.5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3.91万亩),股东1507个,注册资金达16220.27万元。其中有12家管理规范的林业专业合作社被列入《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

我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以经营林业为主的家庭农场,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配套改革探索出一些经验,也受到国家、省、市领导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我们也认识到我县合作组织一林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的发展还存在不烽的现实问题:一是经营规模较小。如我县的林业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从事营造林,局限于一个自然村,个别在行政村内跨小组经营,经营面积有限;二是经营水平不高。当明,我县一些农民自发组织成立的合作组织由于缺乏林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存在经营管理水平低、技术落后、信息不灵、品牌意识差、管理人员亟待培训等问题。由于资金、技术经营观念等原因,有的合作组织存在粗放经营传统观念,对林业技术指导难以接受,有的后期抚育管理不及时,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造林育林质量的提高。三是运作不够规范。一些新成立的合作组织由于规章制度不完善,内部运作不够健全,不能真正实行民主管理,不利于保护组织内部成员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四是资金比较困难。一方面已经发展起来的合作组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时常因流动资金不足、贷款困难,严重影响生产和发展。另一方面,我县虽然已开展了林权证抵押贷款工作,对林业发展直到了积极作用。但从具体实施情况看,目前在合作组织信贷中还存在贷款门槛高、期限短、手续繁琐、林农贷款难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就是贷到款,也是短期的,由于林木生长周期长的特点,难以还贷,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县将着力从资金、运作、经经营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制定扶持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好林业新型合作组织法人主体资格,加强品牌意识,引导林业龙头企业与林农建立良性的合作关系,分别类型打造一批名牌林业专业合作社和经营林业的家庭农场,帮助他们走上以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营路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鼓励农家家庭农场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发展林药、林蜂、林畜、林禽等林业种养业和森林旅游。逐步做到有自己的基地、有自己的企业、有自己的品牌、有自己的经营网络,做到产、供、销一条龙,基地企业一体化,提升整个经济实力和效益,促进我县县林业经济组织发展上新水平新台阶。同时,强化金融的服务支撑,继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发挥林业担保公司及林权登记中心的作用,放宽林木林权流转准入门槛,简化交易申报程序,推进林木林地的收储、抵押、担保业务,进一步增强林业资源变现能力。广泛开展各类林业技术、经营管理培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实现规模经营,拓宽科技合作平台,提升科技支撑,全面提高各类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

光泽县家庭农庄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完善自己,更好地全方位地服务光泽“家庭农场”发展。

光泽县农业局

2013711

上一篇:光泽县民政局关于第00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下一篇:没有了
【关闭本页】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委员信箱 | 委员微博 | 网上提案 | 委员论坛 | 联系我们
mobile38-365365 © 2012-2015 fjgzzx.gov.cn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光泽县二一七路122号  电话:0599-7922082  传真:0599-7921300
邮箱:fjgzxzx@163.com  网址:www.goguowai.com  网站设计:光泽网